当前位置: 首页 > 自学考试 > 自学考试考务考籍 > 2019下半年内蒙自学考试考生违规情节及拟处理决定的公告

2019下半年内蒙自学考试考生违规情节及拟处理决定的公告

更新时间:2019-11-19 13:35:40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13收藏5

自学考试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今日发布了2019下半年自学考试考生违规情节及拟处理决定的公告,公告对在2019年10月自学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做出了相应的处罚。

2019下半年自学考试考生违规情节及拟处理决定的公告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九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将2019下半年自学考试期间考点认定的违规考生考场号、座位号、考生号、违规事实以及相应的处理依据和拟处理决定公告如下,下列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自本公告之日起3日内,向本人所参加考试的考点所在的盟市招生考试机构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并提供相应事实、理由和证据材料,也可向我中心直接提出陈述、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此项权利,届时,我中心将依法依规作出正式处理决定。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471-3261805 传 真:0471-3261714-803。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9年10月19日

考点名称 课程名称 考生号 考试时间 考场号 座位号 违规事实 违规事实对应条款 处理依据 拟处理意见
呼和浩特市第三十四中学 普通逻辑 090108101118 2019年10月19日0900 002 005 携带《押题串讲一考通普遍逻辑》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呼和浩特市第三十四中学 新闻事业管理 020310100918 2019年10月19日0900 017 016 抄袭试题答案和考试内容相关材料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以上是《2019下半年自学考试考生违规情节及拟处理决定的公告》,更多自学考试资讯请继续关注环球网校自考频道,考前冲刺,考生需要总结性资料,点击下方按钮,免费下载精华备考资料吧!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自学考试资格查询

自学考试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自学考试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