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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下半年广东财经大学自学考试“财政与税务实习”报名通知

更新时间:2019-06-25 09:05:37 来源:广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浏览39收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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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9下半年广东财经大学自学考试“财政与税务实习”报名时间截止到6月25日,实习报告题目由考生自行拟定。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具体报考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2019下半年广东财经大学自学考试“财政与税务实习”报名通知

社会考生:

2019年下半年自学考试“财政与税务实习”报名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全部通过税收学(财税)专业自学考试计划规定的所以课程。

(二)考生须自行联系并已确定实习接收单位。

二、时间安排

6月24日-25日:报送《广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财政与税务实习申请表》(附件1),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iaowuke888@126.com)进行报名;

6月27日前:审核考生课程通过情况;

7月1日-2日:经审核符合条件考生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加盖实习单位公章的《实习接收函》(附件2)到我院缴交财政与税务实习环节学费并领取实习日记本。

7月11日前:安排财政与税务实习报告指导教师;

9月6日前:考生提交实习日记和实习报告(纸质版、电子版)给指导老师。

9月12日前:指导教师提交实习报告和实习日记(纸质版、电子版)及成绩单给继续教育学院。

三、相关要求

实习报告题目由考生自行拟定。实习报告内容以财政管理、税收征收、纳税检查、税务代理业务为主,主要了解和掌握财政管理、税收制度政策,征管方法和稽查方法及发票管理等。

四、成绩评定

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五、注意事项

考生报名并安排指导老师后,因个人原因放弃或成绩不合格者,当批次结束后,不予继续指导,应按我院发布的财政与税务实习报名通知流程重新报名缴费。

六、收费标准:

财政与税务实习报告实践考核环节指导学费:500元/生

七、联系方式:

广州市海珠区赤沙路21号广东财经大学第二综合楼

财务:第二综合楼607,庄老师020-84096867

教务:第二综合楼604,梁老师020-84096590

附件:

1:广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财政与税务实习申请表.doc

2:实习接收函.docx

广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9年6月21日

以上是《2019下半年广东财经大学自学考试“财政与税务实习”报名通知》,更多自考考试相关资讯欢迎继续关注环球网校自考频道,点击下方按钮,免费下载精华备考资料,精彩不容错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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