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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自学考试《法律文书写作》模拟试题及答案(5)

更新时间:2018-09-29 17:38:21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471收藏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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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8年10月自学考试备考资料整理,以下是《2018年10月自学考试《法律文书写作》模拟试题及答案(5)》,更多资讯请关注环球网校自学考试频道。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文书中属于法律文书的是(D)

A.大学录取通知书

B.国务院公报

C.人事任命书

D.通缉令

2.下列机关中属于侦查文书制作主体的是(B)

A.纪律检查委员会

B.海关缉私机关

C.军事侦察机关

D.监察部

3.人民检察院对于自己管辖的职务犯罪案件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应由本院决定立案侦查时所制作的法律文书是(B)

A.呈请立案报告书

B.立案决定书

C.起诉意见书

D.提请批准逮捕书

4.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下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生效民事判决、裁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制作民事抗诉书提出抗诉,要求再审予以纠正的司法机关是(A)

A.上级人民检察院

B.同级人民检察院

C.下级人民检察院

D.上级人民法院

5.凡由《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著作权法》、《合同法》调整的财产关系、人身关系所产生的案件,涉诉后均应适用(A)

A.民事裁判文书

B.民事裁定书

C.民事裁决书

D.民事判决书

6.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或者在民事判决执行过程中,为解决程序问题而作出的书面决定称为(A)

A.民事裁定书

B.民事裁决书

C.民事判决书

D.民事调解书

7.因为笔录忠实地记载了诉讼和非诉讼活动的实际情况,能够证明某一事实的客观存在,故可作为(A)

A.证据使用

B.资料使用

C.依据使用

D.证明使用

8.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B)

A.调解方式

B.调解结果

C.调解内容

D.调解理由

9.行政诉讼的审判监督程序,实际上是一种(B)

A.法律督察程序

B.法律审查程序

C.法律监查程序

D.法律裁判程序

10.司法部监狱局2002年7月1日发布的《监狱执法文书格式(试行)》,规定的司法文书共有(B)

A.32种

B.48种

C.58种

D.93种

11.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错案进行复查所依据的法律文书是(D)

A.提请减刑建议书

B.罪犯入狱登记表

C.监狱起诉意见书

D.对罪犯刑事判决提请处理意见书

12.罪犯由于服刑期满、裁定假释、裁定释放、暂予监外执行等原因需要出监时,监狱应当对犯人进行鉴定,并填写(C)

A.犯罪评审鉴定表

B.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审批表

C.罪犯出监鉴定表

D.罪犯出监审批表

13.辩护词和代理词虽多为法庭的口头发言,但通常也要写成文稿形式,它(B)

A.属于法律意见书

B.不属于法定文书

C.属于律师文书

D.属于诉状类文书

14.2005年8月我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公证法》将各种公证书的范例归纳为(A)

A.11类

B.13类

C.14类

D.15类

15.律师在敦促对方当事人偿还所负债务时,向该当事人发出的法律文书主要是(C)

A.法律意见书

B.公示催告函

C.律师函

D.催告函

二、简答题:

16.法律文书的基本特点有哪些?

答:(1)制作的合法性。

(2)形式的程式性。

(3)内容的法定性。

(4)语言的精确性。

(5)使用的实效性。

17.公安机关制作起诉意见书的主要功用是什么?

答:(1)公安机关制作起诉意见书的目的,是向人民检察院阐明案件事实,表明对犯罪嫌疑人的处理意见,提请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2)它实际上是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指控书,说明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涉嫌犯罪,并应受刑事处罚。

(3)起诉意见书是对案件侦查活动的总结,集中地反映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质量,同时也是检察、审判工作的基础材料。

18.起诉书的文号是由哪几部分构成的?

答:由制作起诉书的人民检察院的简称、案件性质(即“刑诉”)、起诉年度、案件顺序号组成。

19.一审不作为类行政案件的判决结果分为哪几种情况?

答:(1)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2)判决被告履行法定职责。

(3)判决确认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行为违法。

(4)驳回原告赔偿请求。

(5)判决被告予以赔偿。

20.现场勘查记录包括哪几个组成部分?

答:现场勘查笔录、现场照相和录像、现场绘图。

三、写作主题:

21.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写作》教材中的要求,拟写一份第一审民事判决书。

赵小林是被继承人赵文天的长子,赵小芸是赵文天的次女,二人系同父异母的兄妹关系。赵小芸的生母业已去世。赵文天生前立有一份遗嘱。具体内容是,赵文天去世后,将自己的两套二居室的单元房分给赵小林、赵小芸二人各一套。因次女赵小芸已经居住着其中一套多年,故不再变更。只将自己住的一套分给赵小林。但在留下的10万元存款中,分给赵小芸3万元,作为补偿。所余7万元捐献给希望工程。该遗嘱已于2006年12月在××市公证处作了公证。赵文天于2007年8月去世。去世之后,赵小芸又拿出一份赵文天去世前5天签字的遗嘱。具体内容是:赵文天去世后原自住的一套两居室住房由次女赵小芸继承,原赵小芸居住的一套两居室住房由赵小林继承,存款10万元由兄妹二人平分。并声称这是父亲最后的遗嘱,应按此遗嘱处理赵文天遗产的分割。为此,兄妹之间发生争执。赵小林主张,父亲原遗嘱已经公证,为合法有效的遗嘱,且父亲生前从未有过改变遗嘱的意思表示,且临终之前已有一周处于半昏迷状态,不可能再立遗嘱;而所谓新立遗嘱既未再次公证,又非本人亲自书写,也没有见证人在场,应属无效;而妹妹赵小芸则坚持此遗嘱系父亲最后的真实地意思表示。二人争执不下。2007年12月,赵小林起诉于××市××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审理,依法做出如下判决,认定原告赵小林出示的遗嘱合法有效,赵小芸出示的遗嘱为无效遗嘱,赵小林、赵小芸应按赵文天2006年12月做过公证的遗嘱履行继承的法律手续。

原、被告的基本情况如下:

赵小林,男,50岁,××市人,汉族,×××大学教师,住××市××区××胡同×号。

赵小芸,女,40岁,××市人,汉族,××市××医院护士,住××市××区××街×号。

涉及实体法的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20条第3款:“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同法第10条第3款:“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答:(1)首部①标题。标题居中,第1行应写为:XX市XX区人民法院;第2行应写为:民事判决书。②案号。应写为:(2007)X民初字第XX号。③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身份事项。应写为:原告赵小林,男,50岁,XX市人,汉族,XXX大学教师,XX市XX区XX胡同X号。委托代理人X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赵小芸,女,40岁,XX市人,汉族,XX市XX医院护士,住XX市XX区XX街XX号。委托代理人X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④案由、审判组织、审判方式和开庭审理过程。应写为:原告赵小林诉被告赵小芸遗嘱纠纷一案,本院于2007年12月XX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赵小林及其委托代理人XXX、被告赵小芸及其委托代理人XXX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2)正文 ①事实。应写为:原告赵小林诉称,其父赵文天生前立有遗嘱,将两套二居室的单元房分给原告、被告二人各一套;因被告已经居住着其中一套很多年,故不再变更;只将其自住的一套分给原告。在留下的10万元存款中,分给被告3万元,作为补偿。所余7万元捐献给希望工程。该遗嘱已于2006年12月在XX市为了证明自己的主张,原告向法院出示了经公证的遗嘱。被告赵小芸辨称,被继承人赵文天去世前5天又有签字的遗嘱,具体内容是:被继承人去世后原自住的一套两居室住房由被告赵小芸继承,被告赵小芸居住的一套两居室住房由原告赵小林继承,存款10万元由原告、被告二人平分。并声称这是被继承人赵文天最后的遗嘱,是真实的意思表示,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为了证明自己的主张,被告向法院出示了被继承人去世前5天签字的遗嘱。经审查查明:被继承人赵文天生前有两套二居室的单元房及现金存款10万元,立有遗嘱将两套二居室的单元房分给原、被告二人各一套,因被告已经居住着其中一套很多年,故不再变更,只将自己住的一套分给原告赵小林;留下的10万元存款中,分给被告3万元,作为补偿。所余7万元捐献给希望工程。该遗嘱已于2006年12月在XX市为了证明自己的主张,原告向法院出示了经公证的遗嘱。被告赵小芸辨称,被继承人赵文天去世前5天又有签字的遗嘱,具体内容是:被继承人去世后原自住的一套两居室住房由被告赵小芸继承,被告赵小芸居住的一套两居室住房由原告赵小林继承,存款10万元由原告、被告二人平分。并声称这是被继承人赵文天最后的遗嘱,是真实的意思表示,且临终之前已有一周处于半昏迷状态,不可能再立遗嘱,且所立遗嘱既未再次公证,又非本人亲自书写,也没有见正人在场。②理由和法律依据。应写为:本院认为:被告赵小芸所示被继承人赵文天的最后遗嘱对其2006年12月所立遗嘱内容有重大改变,非本人书写,未进行公证,没有见证人在场见证,法院不予支持。原告赵小林出示的遗嘱真实有效。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0条第3款、第20条第3款的规定,判决如下:一、原告赵小林所出示的遗嘱合法有效,被告赵小芸所持被继承人赵文天的最后遗嘱无效。二、被继承人赵文天的遗产应按其2006年12月所立遗嘱进行分割。三、驳回原告赵小林的其他诉讼请求。(3)尾部 应写为: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XX元,由被告赵小芸负担。本案案件受理费已由原告直小林预交,被告赵小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30日内支付给原告赵小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XX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XXX

审 判 员 XXX

审 判 员 X X

2007年12月X日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XXX


四、写作辅题:

22.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写作》教材中的要求,拟写一份提请批准逮捕书。

钱××为给儿子筹集结婚用品,打算盗窃国美电器商行的电器,并多次到该商行仓库窃测行窃路线。2007年8月15日晚上11时许,钱××开一辆小货车来到国美电器商行仓库旁,从仓库窗户进入仓库内,并将仓库内的一台创维牌29英寸彩色电视机、一台三洋牌全自动洗衣机和一台海尔环保节能电冰箱盗出,随即将上述赃物运到其空闲的一套住房内存放。次日,该商行向公安机关报案。8月22日,钱××再次如法实施盗窃时,被蹲堵的侦查人员当场抓获。所窃电器已被全部查获。在拘留期间,钱××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所窃电器价值人民币15000元。

钱××,男,1963年5月6日生,高中文化程度,××省××县××镇人,无正当职业,汉族,住该镇胜利街16号,1982年7月高中毕业,1983年在该镇轴承厂当工人,1987年辞职。1988年8月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二年。

答:(1)首部 标题。标题居中,第1行应写为:XXX公安局;第2行应写为:提请批准逮捕书;第3行应写文号为:X公提捕字[2007]X号。(2)正文 犯罪嫌疑人钱XX,男,1963年5月6日生,汉族,XX省XX县XX镇人,高中文化程度,无业,户籍地XX省XX县XX镇,现住址XX县XX镇胜利街16号。1988年8月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二年。犯罪嫌疑人钱XX涉嫌盗窃一案,我局经审查于2007年8月16日立案侦查。经我局侦查,犯罪嫌疑人钱XX有下列犯罪事实:2007年8月15日晚上11时许,钱XX开一辆小货车来到国美电器商行仓库旁,从仓库窗户进入仓库内,将仓库内的一台创维牌29英寸彩色电视机、一台三洋牌全自动洗衣机和一台海尔环保节能电冰箱盗出,随即开车将上述脏物运到其空闲的一套住房内存放。8月22日,钱XX再次如法实施盗窃时,被我局侦查人员当场抓获,所窃电器已被全部查获。当日被刑事拘留,在拘留期间,钱XX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所窃电器价值人民币15000元。上述事实证明,犯罪嫌疑人钱XX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涉嫌盗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十六条之规定,特提请批准逮捕。

此致

                                                                                     XX县人民检察院

局长(印)

2007年8月XX日

(公安局印)

附:1、犯罪嫌疑人钱XX现羁押在XXX公安局派出所

2、案卷材料1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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