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事行为复习:无效民事行为
特别关注:2014年成人高考成绩查询专题!
无效民事行为
(一)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无效民事行为指欠缺法律行为根本生效要件,自始、确定和当然不发生行为人意思之预期效力的民事行为。
自始、当然、确定无效
(二)无效民事行为的情形
无效民事行为有以下一些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的民事行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的所有民事行为,都是无效的,除非进行的是使自己纯受利益的民事行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的民事行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如果进行的是其依法不能够独立进行的民事行为,或者没有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而进行其他民事行为,其行为无效;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所为的民事行为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 ;
5.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
6.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
(三)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的法律后果
1.如果这类行为所约定的义务尚未履行,那么就无需再去履行。因为它们根本不能使义务人负担义务。
2.如果这类行为所约定的义务正在履行之中,那么即应中止履行。对于业已履行的部分,应按下面的原则去处理:
(1)返还财产。在给付了财产的情况下,受领财产的一方应将该财产返还相对人。这是因为,自从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之时,受领财产的一方继续占有该项财产就丧失了法律依据,因而有义务将财产返还给相对人。如果仅仅是当事人一方取得了财产,那么该当事人负返还义务;如果当事人双方对等地取得了财产,那么双方应当相互返还财产。如果财产已不存在,无法返还的,应折价赔偿;
(2)赔偿损失。如果民事行为无效后给对方或者第三人造成了损失,还应当赔偿损失。如果损失是一方的过错造成的,则仅过错方赔偿;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则由双方承担各自应负的责任。
(3追缴财产。这应属于公法上的责任。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应当追缴双方已取得的或者约定取得的财产,分别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应注意的是,不仅要追缴双方已取得的
编辑推荐:
最新资讯
- 2024年成人高考英语书信作文万能模板2024-10-16
- 2024年10月成人高考专升本政治考前冲刺必背重点80个(61-80个)2024-10-14
- 2024年10月成人高考专升本政治考前冲刺必背重点80个(41-60个)2024-10-14
- 2024年10月成人高考专升本政治考前冲刺必背重点80个(21-40个)2024-10-14
- 2024年10月成人高考专升本政治考前冲刺必背重点80个(1-20个)2024-10-14
- 2024年成人高考英语书信作文万能模板:投诉信2024-10-14
- 2024年成人高考英语书信作文万能模板:询问信2024-10-14
- 2024年成人高考英语书信作文万能模板:请求信2024-10-13
- 2024年成人高考英语书信作文万能模板:邀请信2024-10-10
- 2024年10月成人高考英语写作范文每日一背(10月2日)2024-10-02